2024年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制定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的权利,实践“情智和谐发展,成长与快乐同行”,在长征中心小学这块七彩乐土中获取知识、发展情智,提高学习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3、坚持“人户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优先安排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截止到2024年2月28日,从区公安部门了解到,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已经超过了本校招生计划数,因此,本校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要求如下: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2024年5月18日-21日为公办第一批验证日。
2、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本地段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地段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24年5月25日-26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二)验证条件
1、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本地段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实际居住地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3、港、澳、台、侨子女,且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
4、外省市户籍,父母一方《上海是居住证》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要求
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1.“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与户籍地户主关系及居住地产权人是否为直系亲属、居住地房屋是否为购房、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2-7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不满一定年限或者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不满一定年限。(其他条件同排序1)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3)适龄儿童为本区、非招生地段范围户籍,父母(或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户籍,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且购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在此类中优先安排。
3.“港、澳、台”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为“港、澳、台”身份,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且购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
(5)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且购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
4.“侨、外籍”。
(6)适龄儿童、父母(或一方)为非中国国籍,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且购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
(7)适龄儿童、父母均为外国国籍,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且购房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
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三)登记证件
根据本校制定的验证、备案条件、入学要求,在全市统一招生验证日,请监护人携带好以下证件原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经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动迁证明》)
7、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如是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还需提供:
8、《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9、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如是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提供:
10、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11、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招生公告
学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月初 完成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4月13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18日-21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2日对已经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短信方式)
五、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长征中心小学
2024.4
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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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心小学 |
联系人 |
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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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邮箱 czzxxxz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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