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绿茵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作者:上海市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3-05

一、 长征中心小学

二、承办单位:课程部、体育组。

三、参赛单位:三-五年级中队

四、比赛名称:长征绿茵足球联赛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本班学生证明。

六、竞赛时间:

上半年度:待定                                                

下半年度:待定(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赛制和分组方式:

1、赛制:淘汰制

八、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为 5 人制,每队报名 10 名队员。

(三)每场比赛时间为  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5分钟。

(四)比赛用 4 号球。

(五)运动员上场比赛一律穿胶鞋 , 也允许穿胶钉胶鞋。服装统一 ,  球衣编号固定;场上队长不用带队长袖标。    

(七)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不同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如遇服装颜色冲突,主队应穿着分队背心。

(八)比赛当天本年级的其他班级必须安排时间观摩赛事,如遇校级以上比赛必须安排各年级全员观摩赛事(本校赛事)。

(九)关于红黄牌:

1、队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积三次,红牌一次者(如纪律部门无更重的处罚)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队员被裁判员第二次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两场比赛,以此类推。

九、比赛弃权和罢踢

长征绿荫足球所组织的比赛不存在弃权,若有合作班级有任何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周通知组委会,经协调比赛则日再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踢: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视为罢踢。

2、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比赛,视为故意弃权,将取消该球队的比赛资格。

3、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之内恢复中断的比赛,视为罢踢。

4、有未报名或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参赛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视为罢踢,屡教不改的球队,将取消比赛资格。

5、中途退出比赛,视为罢踢。

(二)对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的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罢赛,双方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且进球数为零。

3、中途退出整个赛事,另一方球队的比分按3:0获胜,比赛实际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经委员会裁定,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的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5、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其他球队均得3分,比分全记3:0。

6、罢赛的球队,当即取消赛季的比赛资格,并由联络处向主管部门通报。

十一、比赛场地:

长征足球场地

十二、主队准备工作:

(一)根据组委会的要求做好赛场的布置工作。

(二)接待客队协助赛事工作人员,维持赛场秩序。

十三、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由组委会派遣,按照组委会规定指导协调赛场工作,对比赛和赛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每场比赛结束后,向承办方递交赛事报告。

(二)裁判员由组委会派遣。

十四、纪律和诉讼:

(一)赛事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赛事中的诉讼案件,由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  

十五、组委会

(一)组委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二)纪律委员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三)仲裁委员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注:一旦队伍完成注册,将不得私自更换队员。如违反此项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长征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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